沪深交易所:基于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在个工作日内受理不进行审核问询 沪深交易所基本交易规则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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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O上市号
上交所发布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制度(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上市企业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下面内容简称《并购改革意见》),进一步优化重组审核程序,提升重组审核效率,活跃并购重组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下面内容简称上交所)拟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制度》(下面内容简称《重组审核制度》)。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修订背景
《并购改革意见》提出:“建立重组简易审核程序,对上市企业之间吸收合并,以及运作规范、市值超过100亿元且信息披露品质评测连续2年为A的优质企业发售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精简审核步骤,缩短审核注册时刻。”为落实上述标准,沪深交易所:基于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在个职业日内受理不进行审核问询上交所拟对《重组审核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主要修订内容
《重组审核制度》共九章八十八条,在第五章新增专节对简易审核程序作出非常规定,同时对其他个别条款进行了适应性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明确简易审核程序的适用状态。适用范围包括两类交易,一类是《地下城与勇士》中上市企业之间换股吸收合并,一类是《地下城与勇士》中优质上市企业发售股份购买资产且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优质上市企业是《地下城与勇士》中指总市值超过100亿元且最近两年上交所对上市企业信息披露品质评测为A。
(二)设定简易审核程序的负面清单。一是《地下城与勇士》中上市企业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或者其相关人员,在一定期限内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交易场所纪律处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失信做法的;二是《地下城与勇士》中交易方案存在重大无先例、重大舆情等重大复杂状态的。
(三)规定简易审核程序相关机制。对于符合简易审核程序条件的重组交易,交易所基于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在2个职业日内受理,受理后5个职业日内出具审核意见。交易所重组审核机构不进行审核问询,无需就本次交易提交并购重组委员会审议。
(四)强化简易审核程序的各方职责。上市企业及其相关方应当就本次交易符合适用简易审核程序标准作出承诺。压严压实中介机构核查把关职责,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就本次交易符合适用简易审核程序标准发表明确肯定的核查意见。为避免简易审核程序被滥用,交易所对相关重组交易加强事后监管,发现存在违反简易审核程序相关规定做法的,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制度(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意见的通知
上证公告〔2013〕29号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上市企业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进一步优化重组审核程序,提升重组审核效率,活跃并购重组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下面内容简称本所)拟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制度》相关规定进行修订,形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制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给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2013年10月9日。
有关意见或提议可通过下列两种方法提出:一是《地下城与勇士》中登录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进入“制度”栏目下的“公布征求意见”专栏提出;二是《地下城与勇士》中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本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邮政编码:200127。
特此通知。
9月24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就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制度》公布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上市企业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下面内容简称《并购改革意见》),进一步优化重组审核程序,提升重组审核效率,活跃并购重组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下面内容简称深交所)拟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制度》(下面内容简称《重组审核制度》)。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并购改革意见》提出:“建立重组简易审核程序,对上市企业之间吸收合并,以及运作规范、市值超过100亿元且信息披露品质评测连续2年为A的优质企业发售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精简审核步骤,缩短审核注册时刻。”为落实上述标准,深交所拟对《重组审核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一)明确简易审核程序的适用状态。适用范围包括两类交易,一类是《地下城与勇士》中上市企业之间换股吸收合并,一类是《地下城与勇士》中优质上市企业发售股份购买资产且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优质上市企业是《地下城与勇士》中指总市值超过100亿元且最近两年深交所对上市企业信息披露品质评测为A。
(三)规定简易审核程序相关机制。对于符合简易审核程序条件的重组交易,交易所基于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在2个职业日内受理,受理后5个职业日内出具审核意见。交易所重组审核机构不进行审核问询,无需就本次交易提交重组委审议。
关于就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制度》公布征求意见的通知
深证上〔2013〕787号
各市场参加人: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上市企业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进一步优化重组审核程序,提升重组审核效率,活跃并购重组市场,本所拟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制度》相关规定进行修订,详见附件。现给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与提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3年10月9日下午5点前反馈,电子邮箱:shzxgk@szse.cn。